
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长春市人才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介绍一下《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以下简称“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头等要务之一,明确提出“百万大学生来(留)长”发展目标,出台《高校毕业生“百万集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人才政策为牵引,以“五优”服务进校园为载体,构建了立足长春、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青年人才引聚模式,连续4年每年吸引高校毕业生超过10万人。
长春市高校众多,如何把高校毕业生的优势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强大人才储备力量,是决定城市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服务“一中心五高地”总体战略布局,把高校毕业生纳入“人才创新港”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人才政策体系化建设,吸引、集聚、服务广大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市兴业发展,我们聚焦高校毕业生最关注、最急需、最期盼的政策热点,对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和创新升级,形成了《系列优惠政策》。
二、主要内容
《系列优惠政策》共7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
一是租房安家政策。建设2万套“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社区)”人才公寓,打造“人才栖息地”。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可享受市财政30%的租金补贴。同时,我市还将统筹盘活2000套公寓,建设免费临时驿站,为异地来长求职创业的青年群体提供最长1年的免费居住服务。
二是购房安居政策。针对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有购房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在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方面,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另一方面,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6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三是生活补贴政策。对在长春工作的当年应届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按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新进入市域内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全职工作的,分别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补贴。
四是就业保障政策。依托各类市场主体,每年拓展、归集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万个。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在全市开发200家以上见习基地,见习单位按规定可享受见习补贴和带教补贴。支持企业申建市级大学生实训基地,给予5万元至8万元一次性建设启动资金,并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
五是能力提升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个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等级证书或参加项目制培训实现就业的,可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按规定给予承训单位不超过6000元/人次培训补贴。
六是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的限额给予税收减免。持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提高贷款额度、给予贴息支持。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扶持。我们还将加强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尽最大可能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
七是产业留才政策。发挥产业聚才和企业留才的主体作用,拓宽高校毕业生发展空间。创新开展“事编企用”引才模式,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招聘紧缺人才,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域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可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新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新获批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可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继续实施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
三、政策特点
《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从大局出发,注重普惠性。26条政策既有历年落实效果好、优势明显、普遍受欢迎、迫切需要的政策,也有系统梳理调整优化和新出台的政策,形成了省、市政策的叠加效应。特别是在政策覆盖范围上实现了新的扩大,其中社保补贴、学费代偿、技能培训等18项相关政策已经覆盖到县域。部分政策对县域还有所倾斜,例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城区支持资金是5万元,县域提高到8万元,在实训补贴标准上,城区是每个学生1000元,县域提高到1500元。
第二,从整体把握,注重系统性。突出了三个兼顾:一是兼顾存量与增量。既注重对应届毕业生的扶持,又兼顾毕业两年未就业毕业生,将所有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加以突出和强化。二是兼顾激励与保障。既有“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又有岗位开发、招聘服务、技能提升等服务保障。三是兼顾主体与个体。其中,对用人主体的支持,包括税收减免、稳岗返还等8项政策,对毕业生个体的支持,包括租房购房、生活补贴等12项政策,对高校、双创平台的支持,包括科研助理、就业奖励等6项政策。
第三,从需求入手,注重针对性。政策出台前,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深入到企业和高校,与大学生群体进行座谈交流和个别访谈,有针对性地制定每项政策条款。例如,为帮助更多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我们在省级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增发800元、500元和300元;例如,针对大学毕业生创业初期面临的现实困境,我们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额度和创业补贴标准;例如,为提高毕业生入职后的职业技能水平,我们制定了产才融合培训补贴政策,同步提供项目制培训补贴。总之,我们的想法,就是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毕业生的需求、回应毕业生的关切。
以上就是长春市《系列优惠政策》的总体情况。政策原文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了解详情。借此机会,真诚期待各级新闻媒体帮助我们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吸引全国更多高校毕业生关注长春、了解长春、走进长春,与长春“同呼吸、共发展”。